香港海外傳媒協會(HKMO)關注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後,對香港以至海外的傳媒機構及記者可能造成寒蟬效 應,以至阻礙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,甚至可能做成有外地媒體機構會撤出香港。
這次立法對香港影響深遠,不論是《煽動意圖罪》提高刑期罰則、以及「非法披露國家秘密」包括廣泛的經濟及社會發展議題,均涉及以言入罪。
可以預見的是,23條立法後一定會啟動相關法規進行檢 控,考慮到所謂發表誤導失實陳述「虛假或具誤導性的 陳述」門檻極低,建基於客觀事實的批評也可包括在 內,雖然23條沒有一條條例是寫明針對傳媒,但實際上整條法例就是以言入罪,目的是針對仍然願意發聲的媒體,當媒體將變得非常高危,所有可能發表批評的境外傳媒機構,就要選擇是否要撤出香港,或者減少批評,否則其在港的職員就要承受巨大刑責風險。
另外香港海外傳媒協會關注法案就「境外勢力」定義新增「國際組織」,定義範圍劃得過於寬闊,故意含糊其辭,質疑會引起外國企業及非政府組織憂慮,進一步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。
香港海外傳媒協會主席顏寶剛表示:「這項法律通過之前的情況已經很惡劣,香港對言論自由的容忍度現已 跌至可怕的低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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